关于推荐法学骨干教师到上海市检察系统挂职锻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4

为进一步加强校检合作,加快本市法治人才建设,扎实推进《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工作,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拟面向我校选派法学骨干教师到检察系统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时间与方式

挂职时间为2026年9月至2027年8月挂职方式为全脱产。

二、挂职岗位专业需求

刑法学专业,刑事诉讼法专业,民商法专业,民事诉讼法专业,海事法专业,公司法专业,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生态环境保护法相关专业,数字法学专业,金融证券经济相关专业,知识产权相关专业,涉外法治相关专业,网络安全相关专业,法学理论研究专业等领域。

三、挂职人选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性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重点是具有专业优势和培养潜力的优秀法学专家、学者和党外代表人士,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个别干部,具有某一突出领域法学专长的人员,可以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4.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选派办法与程序

学校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推荐挂职人选。经市检察院政治部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接收单位将组成考察组到校进行访谈考察,考察结束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

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均请填写《挂职干部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1),经所在二级党组织和人事处同意盖章后,将表格递交至行政大楼212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挂职干部报名(推荐)表》发送至校党委组织部的电子邮箱:zzb@mail.sufe.edu.cn。

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4月20日(周下班前

联系人:向松,联系电话:65904710




党委组织部

2026年4月14日

附件:挂职干部报名(推荐)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