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18年发展党员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1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2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制定2018年发展党员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2017年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经验和不足,减少计划制定过程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二、充分认识到在骨干群体中发展党员的重要意义,对党外骨干教师和业务一线人员积极开展工作,力求将优秀人才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经各单位党组织全面考察,确认已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青年教师、科研骨干和留学归国人员,应列为下年度计划发展对象,及时发展。

三、安排所有在职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对2018年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计划和发展党员计划进行充分讨论。各单位要本着慎重发展、均衡发展的原则,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支部讨论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结合党内外群众意见,确定2018年发展党员计划名单。列入2018年计划发展的对象,应在2017年12月之前已由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经上级党委备案。教工发展计划没有人数限制,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数参考根据2017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下达给各单位的学生党员计划核定数(附件1),2018年上半年一般不发展毕业年级学生入党。

四、请各单位于2017年11月30日之前,将《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和统计相关表格》(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zb@shufe.edu.cn,并将敲章纸质版递交至行政楼212组织部办公室。(注:《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和统计相关表格》包括三张表格,表1为《2018年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计划表》,表2为《2018年发展教工党员工作计划表》,表3为《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统计表》)。

五、党委组织部将结合目前各类型各年级学生党员比例,以及历年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对各单位上报的名单和人数进行审核,发展计划数量一经审核通过,各单位须严格按照计划落实发展工作,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

附件1:2018年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核定数

附件2: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和统计相关表格

(附件请至“上财门户--通知公告”下载)






上海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