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党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二级党组织书记落实“三大主体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3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17]88号)《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落实“三大主体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沪教卫党[2017]339号)精神,按照学校党委工作安排,2017年学校开展二级党组织书记落实“三大主体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参见《上海财经大学党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二级党组织书记落实“三大主体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述职评议考核的范围

2017年学校党委开展二级党组织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三大主体责任(以下简称“三大主体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其中,会计学院党委、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法学院党委、数学学院党总支、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体育教学部直属党支部、直属联合党支部(档案馆、门诊部)8家单位的书记进行大会述职,每人8分钟(需制作PPT)。其他单位的书记进行书面述职,并简要作工作口头汇报,每人5分钟。具体安排参见附件《二级党组织书记落实“三大主体责任”述职评议考核会议议程》。

述职会将根据书记述职及口头汇报情况,现场对书记、副书记进行打分测评,请书记注意在述职和汇报中包含学生思政及相关工作的内容。
二、述职评议考核的时间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于2017年12月12日启动,2017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拟定于12月28日召开述职大会。请各二级党组织将书记的述职报告于12月25日前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mail.shufe.edu.cn


(附件请至上财门户--通知公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