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优秀教师参加科技博士服务团 赴山西省挂职锻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4

为进一步加强校地合作,鼓励引导优秀教师深入基层一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现将山西省第三批科技博士服务团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科技、金融、医疗卫生、农业农村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从业经历,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一定行政管理经验。其中,挂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还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挂任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应具备一定的行政管理经验;

4.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急需紧缺及医疗卫生领域人才,可根据实际适当放宽条件。

二、挂职安排

1.科技博士服务团成员挂任岗位及职务,由有关省直部门、市、县(市、区)、开发区根据实际统筹安排,一般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班子成员,分管或协管教育、科技、金融、医疗卫生、农业农村等工作。第三批拟选派单位及人选需求可登录山西组工网(http://www.sxdygbjy.gov.cn/),在《山西省第三批科技博士服务团选派公告》中查询。

2.每名人才可选报不超过3个挂职单位(其中,省直和太原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只可选报1),并明确是否服从调剂。

3.科技博士服务团成员预计20241月到岗,一般全职工作1年,根据需要可以延期,最长不超过3年。

三、有关待遇

1.科技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期间,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接收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引进政策。到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挂职锻炼的,可以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2.科技博士服务团成员住宿参照山西省异地交流任职干部政策,由用人单位解决,面积不低于同职级异地交流任职干部住房标准,优先入住接收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公寓。

3.科技博士服务团成员纳入接收单位党委(党组)或市(县)级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名单,享受国情研修、休假疗养医疗保健等待遇。

四、选派办法与程序

学校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向山西省推荐挂职人选;山西省委组织部根据人选的专业背景、任职经历等情况确定最终人选。

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均请填写《挂职干部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1),经所在二级党组织和人事处同意盖章后,将表格递交至行政大楼212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挂职干部报名(推荐)表》发送至校党委组织部的电子邮箱:zzb@mail.shufe.edu.cn。

报名截止日期:20231031日(周二)

联系人:向松,65904710



党委组织部  

20231024

挂职干部报名(推荐)表.doc